國務院近日發布批復,原則同意《“十四五”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。
批復指出,《方案》實施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,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,完整、準確、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,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,以推動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為主題,以轉變城市發展方式為主線,以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,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,統籌發展和安全,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,持續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,完善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格局,推動城市健康宜居安全發展,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,促進城鄉融合發展,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強勁動力和堅實支撐。
批復要求,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,明確責任分工,完善工作機制,細化任務舉措,將《方案》明確的重要任務和改革舉措與本地區“十四五”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緊密銜接,確保將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。《方案》實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、重大工程、重點項目要按規定程序報批。
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,加強協調配合,加大指導支持力度,形成推動新型城鎮化的政策合力。充分發揮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,統籌推進重大事項,推動解決《方案》實施中的重大問題。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綜合協調,及時跟蹤《方案》實施進展情況,適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。重大事項及時向黨中央、國務院報告。
摘自 《中國建設報》